根据《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》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》《中共湖北开放大学委员会校聘组织员管理办法(试行)》(鄂开大党委发[2022]89号)等文件精神和要求,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组织员队伍建设,夯实基层党建工作基础,经研究决定,现公开招聘专职组织员6名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招聘对象基本条件和资格
(一)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,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在思想上、政治上、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。
(二)熟悉党的建设的基本理论和党的组织工作,具有履行职责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,有较为丰富的党务工作经历。
(三)坚持原则,作风正派,严于律己,联系群众。
(四)退休党员干部,具有副处及以上管理工作经历或副高及以上职称。
(五)年龄一般不超过68周岁,身体健康(以上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31日)。
二、主要工作职责
(一)协助做好学院基层党组织调整、换届选举等工作。
(二)指导并列席党支部落实“三会一课”、民主生活会、组织生活会、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会、谈心谈话、主题党日等基本组织生活制度。
(三)参加学院党建工作特色活动。
(四)协助做好党员发展工作,参与学院发展党员各环节教育培训;承担发展对象入党材料的预审;承担党委审批前谈话;监督检查发展党员工作的各个环节;总结推广发展党员工作好的经验和做法。
(五)协助做好党员教育培训,协助学院党组织开展师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,推进学院党组织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。
(六)协助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。
(七)完成学校党委组织部和所在学院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三、招聘程序
(一)报名时间: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3日。
(二)报名方式:本次报名需填写《专职组织员报名登记表》,报名邮箱为(hbddrszp@163.com)。
(三)报名要求:
1.报名者需上传下列材料:身份证(正反面);退休证;三甲医院近一年内体检报告;中共党员身份证明材料;原任职务、职称证明材料;登记照等。
2.报名者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、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,若有虚假,一经查实,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。聘用人员上岗后若发现其个人档案材料不实的,学校将解除劳务协议。
(四)考核方式:学校成立考核小组,对符合报名资格人员进行面试考核。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。
(五)确定拟聘人选:根据考核情况确定拟聘人选,经学校审定后择优聘用。
四、用工形式及待遇
(一)签订劳务协议,聘期为一年,聘期届满,根据考核结果可续聘。
(二)待遇为4000元/月发放(全年按10个月计发)。
五、联系方式
骆老师:027-87797127 陶老师:027-87588841
附件:《专职组织员报名登记表》
人事处
2023年10月2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