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事处工作职责
一、负责人事劳动工作,对各类人员实行分类管理。
二、负责教师队伍建设与规划,根据学校发展优化教师队伍结构, 建设一支总量适中、素质优良的教师队伍。
三、负责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制度,组织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活动。
四、负责教职工培训,会同有关部门落实教职工培养、岗位培训等工作。
五、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、岗位聘任、考核和工人技术等级的培训、考核工作。
六、负责内部机构设置、调整,科级及以下干部职工的聘用、调配、考核、奖惩等工作。
七、负责二级聘用人员管理工作。
八、负责劳动工资、保险福利等工作。
九、负责人事信息管理工作。
十、负责外事工作。
十一、负责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、治安消防、保密、计划生育等工作。
十二、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