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职工申请参加各类培训进修,按已定的进修培训计划提前20天按以下程序办理报批手续:
1.填写《教职工进修培训审批表》(到企业顶岗实践锻炼填写《教师企业实践锻炼申请表》);
2.申请人所在二级单位签署意见,教师培训还需教务处审核同意,辅导员培训还需学工部(处)审核同意;
3.人事处审核并呈校领导审批;
4.审批同意后,申请人到人事处办理相关手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