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校内兼课教师聘请程序
承担课程教学的校内兼课教师,须填写《校内兼课教师授课审批表》(见附件1),经所在单位(部门)负责人同意,相关教学单位考核,教务处、职院教务处会签报人事处、教师工作部审批。聘用周期原则上一年审批一次。
二、校外兼职(课)教师聘请程序
(一)各教学单位应建立相对稳定的校外兼职(课)教师资源库,校外兼职(课)教师入库前,各教学单位应组织试讲等考核环节。如需聘请校外兼职(课)教师,原则上在上学期末根据教学任务提出下学期的聘请计划,从兼职(课)教师资源库中拟定聘请人选,组织填写《校外兼职(课)教师审批表》(见附件2 )经教务处、职院教务处会签报人事处、教师工作部审批后,各教学单位与校外兼职(课)教师签订《校外兼职(课)教师聘用协议》(见附件3)。
(二)在校外承担实习实训的兼职(课)教师,各教学单位可采取与行业企业签订相关协议、发放聘书等形式进行聘请并报职院教务处和人事处、教师工作部备案。
(三)校外兼职(课)教师的聘期一般为1年。